2024年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热度:1 发布时间:2024-05-04 01:11:06来源:必发bf88官网网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建议》(鲁发[2018]44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为我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合乎条件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不能应聘;通过不实信息获得招生录取资格的不能应聘;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不能应聘;有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能应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能应聘;因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不能应聘;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备案制)人员不能应聘;已签订合同(协议)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我省2012年(含)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含)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到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5月12日。

  招聘人数、岗位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隐私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应聘人员一定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资格初审工作由教体局指定专人负责,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考生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做资格审核检查,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初审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2024年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应聘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核检查时使用。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3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5月13日9:00--5月15日12:00上班时间内,将减免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进行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拨打电话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确认且又未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合并招聘单位内某一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剂到该合并招聘单位内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及时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公布。对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合乎条件岗位。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和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相关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参加全市教育统考,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公布。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检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检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本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检查结果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公布。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教体局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把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作为必要环节。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做,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所有人员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请考生仔细阅读并理解《简章》及附件相应规定。

  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有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